发表时间:2016-05-16阅读次数:3310作者:电教馆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全面使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整合公安、人保与幼教系统数据,准确预测生源,提前配置教育资源。开展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为市民及时了解招生政策、了解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查询入学报名信息提供便利,促进招生过程规范、公开。加强学籍管理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入学报名系统生成的学生基础信息自动导入学籍管理系统。
全面推进“人户分离”子女居住地登记入学。做好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入学工作,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实施就近入学。各区县公布入学排序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入学机会的公正、公平。
完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凡需在沪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免费就读。
加大民办中小学招生监管力度。实施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限定在区内招生,限报小学志愿2个、初中志愿3个;实施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开,面谈过程向督导、家长代表、媒体公开;实施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实施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督导,对于有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责令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多渠道缓解“学区房”问题。倡导“五年一户一学额”政策,实施区县增加到7个,进一步缓解“学区房”频繁买卖、炒作等问题。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施先进管理经验辐射、优质课程资源共享、骨干教师柔性流动,场地设备共享共用,实现共同体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合成再造,办好每一所家门的学校。加大学区、集团内“家门口好学校”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