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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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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第444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教办〔2022〕第86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44号提案的答复

         

        肥乡区政协: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的案由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22年按照农村学前教育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服务半径1.5公里”、“一县一图册,一镇一布局,一村一园(点)”的原则,编制农村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强力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2022年,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邯郸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积极开展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同时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二、配备师资,提升教师素质和办园水平

        一是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招聘保育员等渠道,补足配齐保教人员。目前,农村幼儿园基本实现了“一教一保”,乡镇公办中心园实现了“两教一保”,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二是实施幼儿教师提升工程。2022年,市教育局印发《邯郸市幼儿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开展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幼儿教师业务素质。三是组织结对帮扶工作。组织优质园结对帮扶乡(镇),实现全市214个乡(镇)全覆盖,全面指导乡(镇)村园建设。四是开展专家团队指导工作。建立740多人的市县乡级学前教育专家团队,实施包县包乡包村指导,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三、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根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的通知》精神,我市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一是明确监管职责。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辖区内幼儿园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职责,加强监管;二是严格准入管理。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严格审查,确保质量;三是严格年检制度。每年,积极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实施年检制度。凡是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办园资格。确保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四、加强整治,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四个一批”工作办法,即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但相关证件不全的无证幼儿园,整改一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整合一批达不到独立办园条件但无安全隐患且确有存在必要的无证幼儿园,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等,全面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2022年,市教育局多次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整顿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对无证等违规幼儿园进行警告、降级、取消办园资格等处理。

        今后,我市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协调。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尽快制定我省幼儿教师编制标准,加快补充公办幼儿教师数量,满足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二是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二是加大扶持,进一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三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四是多措并举,全面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