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驻邯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果,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教育安全发展环境,现就做好校园安全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制
(一)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校园安全工作机构,完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纳入单位三定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置专门安全科室,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各单位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安全设施建设、全员安全培训、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和校方责任保险等所需经费到位。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学校治安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周边环境、预防溺水、预防欺凌等工作监管责任。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校园安全工作问题。
(三)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一是强化教育行政部门“一岗双责”。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教育行政部门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坚持落实机关每一名班子成员和各业务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和业务领域内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分包辖区和学校的安全工作。每季度对业务领域内和分包辖区、学校的安全工作至少研究部署1次、督导检查1次。二是强化学校岗位职责。在学校持续推行“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学校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把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名教职工,落实到每个岗位,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学校安全“责任共同体”。三是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辖区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全员明责、尽责,
二、推进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建设
(一)推进学校电子门禁系统全覆盖工程。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完成安全防范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增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标准,提升校园安全监管体系网络化、现代化水平,推进学校安保人员年轻化、专业化,一键报警和视频联网设备规范化、智慧化,护学岗设置的精细化、科学化,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运行效能。按照《省校园电子门禁系统建设方案(试行)》要求,分阶段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电子门禁系统全覆盖。2022年6月底前,全市学校电子门禁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小学、幼儿园电子门禁制度与学生交接制度相结合覆盖率达到100%。
(二)推进双控网格化管理平台升级工程。市教育局将进一步优化网格化管理平台功能设计,设立我市平台独立服务器,开发“风险管控”模块,引入智能化校园风险隐患管控系统,开展“双控”及网格化管理培训,建立信息化风险管控台账,为学校开展双控和网格化工作提供专业指引和具体抓手,将风险分级管控与网格化隐患排查有机融合、无缝衔接,全面提升“双控”机制建设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双控手册规定,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辨识、定级,适时修订“双控”工作制度,完善风险管控信息清单,实行安全风险公告警示,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坚持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各网格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装网格巡查监测设备,对学校校舍建筑、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方面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网格化“双控”平台覆盖率100%,风险辨识管控率100%,隐患排查率100%,隐患限期整改率100%。
(三)推进“六员”进校园工程。在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主动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六员进校园”活动,为全市城镇以上学校每校配备“一名法治辅导员、一名公安联络员、一名消防指导员、一名食品监督员、一名护校巡防员和一名心理疏导员”,建立校园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四)推进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提升工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学校食堂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风险防控要求,明确网格责任人,划分食品安全隐患风险等级,实行等级管理,做到操作流程、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全程监管,闭环管理。大力推进智慧学校食堂监管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要全部纳入市场监管部门智慧食堂监管平台,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实现“明厨亮灶+互联网”全覆盖,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线上集中培训学习,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统一组织业务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食堂从业人员持培训合格证书和健康证方可上岗。学校为每一名从业人员建档立卡,将培训信息、健康情况、诚信情况、违规违法记录情况逐人建档,逐人可查。
(五)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重点解决一批影响教育发展,危害学生健康成长的顽疾和问题。完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和通报会,定期分析研判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形势,通报工作情况,协商督办突出重点问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卫健、文化等有关部门进行四项重点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针对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开展整顿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平安校园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针对学生交通行为规范和学校及社会校车清理整治为重点的“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四是针对学校及周边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为重点的“健康成长专项整治行动”。
三、深化安全教育培训
(一)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坚持公共安全教育课“计划、课时、师资、教材、考核”五落实,确保安全课隔周一节,每学期不低于8课时;确保安全教育教材每生一册;确保专兼职教师安排到位;确保开展学科教研活动。坚持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做到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安全教育。
(二)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适时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教育周、防溺水专题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公开课、护苗.网络安全公开课、上好一节消防课、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校园安全文化。
(三)启动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工程。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谋划建设二至三个综合性安全教育体验馆,定期向所有学生开放,把防溺水、防火、防震、防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生命安全、心理健康、家庭安全、自护自救、国家安全、环境安全等各项生命安全教育内容,以实际操作、现场演练、仿真模拟、亲身体验等方式开展,融合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科技性为
一体,把安全教育由说教式向沉浸式、实操式和体验式转变。
(四)分层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分层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市教育局主要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主管局长、法规安全科长和市直学校校长、主管校长、法安主任进行安全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主要对所属学校校长、主管校长、法治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各级各类学校对全体教职工安全进行安全培训。要以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管理方法、业务知识、岗位安全职责等为重点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不低于12个课时,达到全体教职工全覆盖,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
(五)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全员普测。建立由市教育局统一监督管理、覆盖全市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平台,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场所建设,加大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配备力度,年内完成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测并建立心理辅导档案,对特异学生实行跟踪指导帮扶和心理干预。
四、建设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一)建立大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学校安全综合管理系统、群众服务中心舆情监测系统收集的相关数据,开展大数据综合分析,结合不同季节、不同时段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特点,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提醒各地各校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
(二)建立家校协同监管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召开两次家长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一次家访,严格落实假期、汛期、恶劣天气期间“每日报告提醒”工作制度。强化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普及安全教育理念和安全防范知识,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监管职责。
(三)坚持定期应急演练机制。要适时修订校园安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完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体系。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中小学至少每月、幼儿园至少每季度有针对性的开展1次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制定应急演练活动方案,避免演练造成师生伤亡;注重趣味性、实效性,提高演练效果,避免形式化;积极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应急等有关部门专家对演练活动给予指导,提高演练的专业水平。在突发情况时,确保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迅速到位,指挥学生疏散。
五、严格校园安全督查问责
(一)定期督导检查。实行专项督查、不定期督查和突查暗查相结合和单位自查、上级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每季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查分包单位安全工作。市教育局制定印发《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市直学校和县(市、区)点对点分组交叉检查的方式,每月对市直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半月对县(市、区)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年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逐校形成学校安全数据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检查情况列入每季度考核内容。
(二)严格追责问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开展每季度1次安全工作考核。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隐患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邯郸市教育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责问责,督促学校安全工作落实。
邯郸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