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7-06阅读次数:13663作者:孙永建来源:
是否同意公开:否
办理结果:A
邯教办〔2020〕28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武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制止校园欺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校园欺凌治理情况
近年来,市教育局始终把防治校园欺凌作为学校安全工
作的重中之重,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进行反复强调部署。联合市综治办等十一个部门制定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邯教〔2018〕363号);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实施方案》(邯教〔2018〕53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邯教〔2019〕136号)、《关于开展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邯教〔2020〕113号),成立了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邯郸市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6269981)。特别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教育局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将校园欺凌作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重点排查、重点整治。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护校安园”和“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活动,确定了每年4月为“向校园欺凌说不”的主题宣传教育月,邀请了市着名法律专家采取直播课堂形式,举办了“百万师生共上防欺凌教育课”活动,聘请了各级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全市共设立校园警务室2000余个,安装视频监控5000余个,市直学校警务室和视频监控做到了全覆盖,有力震慑和预防了校园欺凌案件发生,有效提升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同时,创新举措,将原市第四职业中学改建为我省首家地市级的工读学校(春雨学校),目前已经开始招生,工读学校的建立为治理校园欺凌提供了教育场所和有益实践。2018年以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因教师体罚学生、学生间打架等欺凌事件,下发全市通报4起,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对校园欺凌的法律界定还比较模糊,处理起来难以把握。二是基层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机构还不健全和完善,特别是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机制还未有效运行。三是认识教育还不到位,致使有些学生不知道那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或者发生了校园欺凌不敢举报,不知如何维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借鉴完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技能,防范治理常态化。把防欺凌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常规教育内容,开展防欺凌教育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活动,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在全市各学龄段开设法治安全教育课,重点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明是非、守规矩和尊法、守法意识,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定期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兼任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职能,以“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度促进“警校共建”,帮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同时,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微作品大赛、班团队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专题手抄报、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2.突出强化学校安全排查整改,压缩黑恶现象生存空间。秋季开学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完成网格化平台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将安全生产“双控”体系与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根据学校实际,将校园安全隐患实行等级管理,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将每个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管控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严格开展定期巡查。
3.构建校园防欺凌整治机制,降低黑恶风险和危害程度。严格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建立重点学生安全档案,制定完善防治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深入摸排细查,依法实施惩治。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既要摸排案件线索,又要摸排致使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把摸排向最边缘延伸,向最基层下移,摸排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和每名学生,重点查、深入挖,发动群众和广大师生,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对排查的线索,建立台账,拉出清单。对发生的欺凌事件,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属于违反校规校纪的予以教育处分,属于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惩处。充分发挥我市工读学校教育转化职能,探索防治校园欺凌家校共育新模式。
面对日益增多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我们也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刑事责任年龄是否下调的问题给出明确答案。我们也在密切关注2019年2月最高检发布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工作进展,早日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分制度。
坚持综合治理,创新管理举措。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综治、公安、司法、人社、民政、检察院、法院、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及时关注有关网络社会舆情,作好正面引导。有效预防并及时妥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4.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综治、公检法司等部门以明察暗访等形式,组成专项督导组,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各县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黑名单”和“一票否决”制度,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严肃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邯郸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