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4-13阅读次数:11028作者:刘剑利来源:
邯教〔2019〕176号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19]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安排。
一、学校自查
各学校要如实填写《2019年邯郸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经学校法人签字、加盖学校和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高职处(5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zc6269835@163.com,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命名为某某学校办学情况统计表。
二、教育行政部门核查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县级职教中心进行复核,并形成书面复核情况报告,经局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4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高职处(509室)。
2.市教育局组织核查组对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学校和行业企业及其他部门主管学校进行复核,并形成书面复核情况报告,经核查组成员签字后,于2019年4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高职处(509室)。
三、结果公布
核查结果分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限期整改学校和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三种情况。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于2019年5月10日前,对具有招生资质的所属学校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公布格式见附件3)。附件3纸质版(局长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高职处(5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zc6269835@163.com,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命名为某某县(市、区)具有招生资质学校名单。
市教育局将印发文件并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公布2019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附件:
1.2019年邯郸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统计表
2.市教育局核查学校名单
3. 县(市、区)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公布格式)
2019年4月8日
邯郸市教育局 2019年4月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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