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2-10阅读次数:10545来源:
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
邯教〔2016〕15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意见及建议,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将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先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