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标题
作者
内容
所有
来源
全部类别
办事指南
帮助手册
本市新闻
部厅新闻
部文件
常用热线
初中小学招生专栏
处室动态
党建工作
对外交流
概况
高等教育
高中招生专栏
关于我们
规范性文件
邯郸市职业教育活动周
旱厕改造进度排名
继续教育
教师资格
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度排名
就业
捐资助教
每日一音
名师课堂
普高
区县动态
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现场会
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
全市教育系统“两学一做”
社会招生
省文件
省运动会专题报道
师训公告
市文件
事前公开
特教招生专栏
外埠新闻
文联
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行政收费
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
学后池 整作风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动态
一问责八清理
义务学前
招生
招生宣传
直播课堂预告
职教
职业学校招生专栏
中高考专栏
中小学片区划分
中职质量年度报告
资料下载
闪动图片
校园风采
图片新闻
图文翻动
教师园地
局领导及分工
校长之窗
学生风采
邯郸教育之窗
视频新闻
中华经典诵读
全面改薄进度排名
十九大学习专题
网站地图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重要文件
处室简介
性别男
性别女
会议讲话
重大活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动态
辅导机构黑白名单公示
建议提案办理
民办幼儿园黑白名单公示
普通话水平测试
业务指导
意见征集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指南
公示公告
邯郸市教育局
设为首页
|
用户登录
首页
公开
概况
领导分工
处室简介
行政许可
规范文件
党建
业务
学前特殊教育
义务教育
普高教育
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
继续教育
动态
处室动态
区县动态
学校动态
专题
十九大专题
中职质量年度报告
政策解读
在线教研
在线师训
在线辅导
人人通
综素评价
网络学校
网络电视
您目前的位置:
365bet娱乐场
>
普高教育
>
正文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发表时间:
2017-02-10
阅读次数:
8755
来源: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
实施细则(试行)>和
<>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邯教〔2014〕27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一、全面落实两个《细则》,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按照两个《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工作,并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规范操作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发挥学籍信息在基础教育管理中的作用。
二、加强培训,强化学籍管理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配备学籍管理员,专门负责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和应用工作。要全面强化管理培训,使学籍管理员准确掌握两个《细则》的基本内容、建立学籍档案的基本要求、学籍变动管理的操作办法等,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的学籍管理员队伍,确保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利用学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特点,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数据统计、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建立学籍核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制度,细化管理,明确职责,规范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空挂学籍等造假现象,对学籍管理混乱,出现问题、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及主要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应用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家长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细则》进行全面解读和广泛宣传,让家长和社会了解学籍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使学生家长在学籍信息登记,学生转学、休学等环节主动配合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录入和变更等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备案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要将本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学籍信息分年级分班级从全国学籍系统中导出,于2014年11月1日前将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
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
登录
关闭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