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7-30阅读次数:3749作者:孙永建来源: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教办〔2018〕第59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张敬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的问题,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邯郸市教育局在每年的招生入学工作中,对进城务工子女就学问题都会重点要求、妥善安排。
一、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并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二、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认真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对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就读。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镇生活。
四、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6年开始我市实现了城乡标准统一,公用经费的可携带性,保障了主城区公办学校的正常运转。另外,对于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公办学校,市财政局建议由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在安排改善办学条件等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6日
.领导签发:杨华云
联系人及电话:侯朝发 626995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