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10-15阅读次数:3822作者:孙永建来源: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邯教办〔2018〕第105 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暴学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规范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全市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 农村幼儿园数量迅速增加
不断加大市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积极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一是将农村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二是充分利用中小学及其他富余资源,新建、改扩建了一批农村公办幼儿园。仅2017年一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1所。目前,全市农村
公办园1507所,其中公办乡镇中心园239所,乡镇公办农村示范园逐年增长,已达173所。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9%。
二、 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大幅提升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教师队伍素
质、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跟岗学习、优质课评选等多种活动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市教育局在今年上半年不仅组织了大型学前教育专题培训活动,开展了“我是幼儿园教师”征文评选活动,还在六所优质幼儿园组织了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代表的跟岗学习培训活动。
二是通过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结对帮扶等措施推进农村幼儿园发展。召开了邯郸市“双创双服”、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全面改薄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邯郸市乡村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推行集团化办园的意见》,对利用农村小学富余、闲置资源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增设小学附属幼儿园和设立学前教育办园点提出了明确要求,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大力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障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是通过开展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工作,有效地促进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的改善和内涵的提升。
四是通过对各县(市、区)学前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公办园比例、优质园比例、公办园就读比例、毛入园率、在编教师比例和教师资格证人数比例等)的监测考核和公示,促进各县(市、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市农村学前教育仍然存在投入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待遇偏低,素质亟待提高、管理不规范,“小学化”倾向较为明显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和代表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
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共同投入机制。近几年,我市每年仅中央、省、市级就投入扩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约1.5亿元。今后几年,继续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投入着眼于改善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其办学规模,积极鼓励引导包括民办园和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园在内的各类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关于建立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的建议,我局将与财政部门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政策,促进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 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步伐,保障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
展
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已明确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对办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从国家层面来说,虽然还未立法,但学前教育管理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中。确定了“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建设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等规章制度。
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邯郸市中心城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推行集团化办园的意见》等文件。下一步,待教育部出台全国学前教育法后,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的学前教育法,积极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法治化建设,确保学前教育的规范运行、有序管理。
四、 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推动民办幼儿园发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放宽办学准入条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学前教育领域。保障民办幼儿园依法自主办园,保障幼儿园及师生合法权益,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大力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实行差别化用地和分类收费政策,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由市教育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等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综合奖补。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取缔无证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强化监管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实行地方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教育、公安、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监管盲区和安全隐患,建立完善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四、强化队伍,努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多措并举有效增加学前教师的数量。目前,我市存在较大的学前师资缺口,因此增强学前合格师资快速扩充能力成为当务之急。一是加强邯郸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增加招生数量,扩大幼儿教师的队伍。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规范开展幼儿教师认定工作。三是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通过公开招聘、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国家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选拔和补充教师,坚持公开招聘、凡进必考,严把幼儿教师入门关,确保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切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继续将园长和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健全培训制度,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全员培训,实施园长和骨干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队伍稳定、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骨干园长和幼儿教师、园长后备人才培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园长和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每县(市、区)要建立1-2所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幼儿园。
五、进一步加强管理,坚持科学保教
大力实施科学保教工作。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开展汉语拼音教学和小学缩短汉语拼音教学时间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强化管理,河北省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谋划、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9日
领导签发:杨华云
联系人及电话:吴涛 626993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