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5-24阅读次数:4695作者:李娜来源:
邯教〔2018〕375号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幼儿园:
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七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8〕1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冀教基〔2018〕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安排及形式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25日)
市教育局下发宣传月活动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幼儿园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县、本园具体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为宣传月活动的实施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各县(市、区)和幼儿园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1.面向教师宣传,开展“我是幼儿园教师”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1)开展“我是幼儿园教师”征文比赛,评选出优秀征文在网站和报纸等媒体上刊发。
(2)开展“我是幼儿园教师”师德演讲比赛,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开展“我是幼儿园教师”微视频展评评选活动,将各幼儿园先进教师的典型经验实录进行展评,将评选出优秀的视频案例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向社会各界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宣传幼儿园教师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进一步维护并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形象。。
(4)开展“我是最美幼儿园教师”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优秀的幼儿园教师典型,增强幼儿园教师的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感。
2.面向家长宣传,开展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日活动。
(1)开展“我是幼儿园教师”亲子活动。利用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开展亲子活动,发放《学前教育宣传月——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认识到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特点,使家长理解、支持、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
(2)开展区域游戏家长开放日活动。通过活动让家长了解区域活动对孩子发展的重要性,并正确认识幼儿成长规律及学习特点,促进良好的家园互动。
3.面向社会宣传,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幼儿园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或主题开放日等活动,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让家长走进幼儿园,了解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和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及手机等各种媒体,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内涵。
(三)总结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各单位在活动实施后要及时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将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教研和专家的力量,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尽快组织实施。同时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单位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围绕宣传主题,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践,展现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内涵,树立幼儿园教师的良好形象,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回应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实际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关心理解。
3.规范实施、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产品,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4.发现典型,宣传推广。宣传月期间,请及时将有关宣传活动的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或视频等报送至我局,我局将择优推送至省教育厅、邯郸市教育局官网和邯郸教育微信平台等,进行宣传推广。
5.梳理归纳,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幼儿园要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实施、成效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并形成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材料,于6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李娜 电话:6269862
邮 箱:jyj6269866@163.com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