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8-03阅读次数:5569作者:机关党委来源: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
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改的通知
大中专院校党委(总支、支部)、市直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标准不高,党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基础性工作进行集中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时间
6月下旬至9月底前,3个多月时间。
二、目标要求
通过聚焦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下力集中整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内生活制度、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基层党员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增强基层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规范基层党员行为,展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三、整改内容
1.集中整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在健全、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的基础上,通过严格教育管理、严挺组织纪律,集中整改基层党员对“三会一课”重要意义、作用地位、基本内容、程序和要求认识不清、把握不准、理解不透,“三会一课”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全面强化基层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集中整改“三会一课”无计划、无安排、形式单一、内容枯燥、职能弱化等问题,督促指导基层创新形式、创新载体,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兴趣;集中整改“三会一课”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没有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体现等问题,杜绝日常“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特别是研究发展党员、研究本单位本支部重要事情、重大问题无据可查、无证可考现象发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2.集中整改党费交纳不按时、不按标准问题。在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组通字〔2016〕23号)要求的基础上,集中整改党费收缴账目不清、票据开具、留存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改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核算不准、未按规定比例核算应交党费金额,党员个人无故少交、欠交、不按期按要求交纳党费等问题;集中整改无党费台账和《党员党费证》、《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党员交纳党费记录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规范党费收缴登记、完善党费收缴公开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党性意识和党员意识。同时,根据近期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33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要认真开展党费交纳情况自查整改:党支部要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要给予提醒,教育党员该补交的要主动补交。基层党委要督促指导、协调帮助所属党支部搞好自查自改,同时查找和解决自身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对检查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把握不准的要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专项检查,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
3.集中整改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格、标准不高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规定程序、规定标准,集中整改不按程序培养发展、突击填表入党问题;集中整改把关不严,吸收信教群众、带“病”人员等不符合党员标准人员入党问题;集中整改培养发展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违规指定发展家族党员、亲朋党员、人情党员问题;集中整改不按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指导基层制定好发展党员计划、定期研究分析发展党员工作,明确调控方向,解决好发展党员标准不高、结构比例失衡问题;指导农村(社区)全面实行评议积分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入口关。
4.集中整改党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问题。按照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要求,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应转未转党组织关系的,要督促本人及时接转;对暂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空挂”党员、短期“失联”党员要联系本人或其亲属,督促本人定期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自己工作生活情况;工作单位或生活地点固定,超过6个月以上的要督促其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经多方联系查找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给予自行脱党除名。通过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5.集中整改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基层党员、特别是乡村党员档案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改。重点排查是否有统一规范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所属党员是否存在无党员档案、入党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完善等情况。无党员档案管理制度的要及时研究出台,要在县级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委设立专门的党员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明确专人管理;对有名无档的党员,要联系本人、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及时查找存档;对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一起保存,无法单独提取的,由基层党组织或党员本人联系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党员信息登记表收回存档;对经多方查找确实无法找到党员档案的,要通过调阅入党时的会议记录、走访党员调查等,将相关入党信息填入党员信息登记表,由调查人、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基层党委公章后存档;对党员档案中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完善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充完善。通过集中整改,要全面规范基层党员档案信息,今后预备党员转正、新转入正式党员都要及时将其党员档案登记收存,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员档案管理覆盖范围的要及时将其党员档案转至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对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相关要求
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专抓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改活动迅速有序展开。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整改内容迅速组织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级上报备案,实行挂账督办、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五项整改活动任务。整改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连同《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改统计表》(附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教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
学 习 教 育办公室
2016年6月26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