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1-05阅读次数:4395作者:栗燊超来源:
邯郸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资助中心按照市教育局2017年总体工作目标部署,坚持“民生至上”原则,紧紧围绕“精准帮困、改善民生”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使这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一、2017年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为保证国家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把这项政策落实好,资助中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保了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1、加强政策学习。一、组织全市资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吃透国家资助政策,当“明白人”;教育引导每名资助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和公正意识,遵规守纪,用好政策,严格把关,当“正派人” ,确保资助工作的风清气正。二、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要实事求是、公开公示、逐级认定确保资助工作的透明性。
2、创新方式加强政策宣传。为了让群众深入了解这项惠民政策,我们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除了透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之外,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的公开栏张贴宣传公告,力争使每名在校或准备入学的学生及其家长都能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及标准,切实办好这件利民实事。
3、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流程。一、突出抓好过程管理是确保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对受助学生档案进行长期保存。组织学校将资助学生档案长期保存,随时备查,确保资助资金发放的准确性,有效防止了偷报瞒报假报资助学生情况的发生,维护了资助资金的严肃性。二、组织学校抓好信息公示。组织全市各级各类校,按照规定的时间,把资助对象的个人学籍信息、评审条件和受助金额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监督,保证受助人员的真实性。
4、规范操作,严格监管,使学生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一、加强资助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有针对性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明确学生资助管理的职责,选配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规范资助档案管理,指导各学段学校做好资助资料的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组织机构,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努力形成上下通常、务实高效的资助工作组织体系。二、加强资助中心自身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我局的各类规章制度,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吃透国家资助政策,教育引导每名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和公正意识,遵规守纪,用好政策,严格把关,确保资助工作的风清气正。坚持对中职学校每学期最少进行3次监督核实检查,杜绝骗取套取资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我市资助中心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我们制定了检查工作流程、检查工作细则。同时,定期以学校自查为主和不定期由市资助中心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对查出重大问题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据统计,我市2017年共资助各级各类学校2596所,资助学生350120人次,资助金额32739.6065万元。其中资助普惠性幼儿园2074所,资助幼儿43844人次,资助金额1206.454万元;资助义务教育学校417所,资助学生101322人次,资助金额8562.9825万元;资助中职学校46所,免学费学生109760人次,资助金额10693.41万元,国家助学金20104人次,资助金额2010.4万元,建档立卡学生545人,资助金额43.6万元;资助普通高中57所,资助学生59009人次,资助金额7026.21万元,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408人,资助金额754.88万元;资助高校2所,资助学生5983人次,资助金额2226.67万元,高校建档立卡339人,资助金额192.37万元;。
二、2018年工作谋划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资助有责、资助尽责;完善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分配国家资助资金的或者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分配国家资助金的要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严格规范资助审核程序。规范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加强受助学生评选资格审查,摸清底数;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资助政策,以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了解受资助权利。
4、督促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县教育局要主动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严格按照省确定的地方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各项资助县级配套资金,市教育局要对县级资助金配套不到位的进行专项督办、定期检查,并对资助落实情况及时公布,确保政策落地。
5、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资助政策,认真做好校内资助工作。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一助”,要直接予以免除,严禁“先收后返”。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的经费用于学生资助的政策,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学校要建立救助制度,因病因灾,以及突发性事件等致贫致困得学生,要在第一时间提供应急救助。除集中受理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免学杂费申请,也应及时受理、认定,免除的相关经费可使用提取的经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