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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访问邯郸教育局! 今天是: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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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暨选聘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关于印发《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暨选聘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邯教20158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作用,规范兼职教研员管理,现将《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按照办法要求,在全市范围选聘兼职教研员,望各单位按方案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邯郸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邯郸市教育局兼职教研员选聘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优秀教师、教研员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充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兼职教研员的作用,服务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的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熟悉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深入基层学校调研指导; 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及组织协调能力。

        4、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科研先进个人等称号,获得过省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市优质课(一等奖)荣誉。

        5、教龄六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6、教学质量突出,成绩优秀,学生满意度高,在教学实践中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兼职教研员的聘任

        1、兼职教研员的选拔范围为我市各学校教师和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研员,由市直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推荐。

        2、兼职教研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经市教育局研究、审核、批准后,予以聘用。

        3、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经试用合格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聘书,聘期3年。

        三、兼职教研员的职责

        1、实行专、兼职教研员结合工作制度。兼职教研员在市教科所统一领导下,在专职学科教研员的指导下做好学科教研工作。

        2、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在全市教学、教研工作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市教科所安排的课题实验与研究、资料编写、教科研评比、课程与教学指导、教师培训、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工作。

        4、与专职教研员共同进行学科年度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

        5、协助专职学科教研员完成本学科各种试题的命制、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

        四、兼职教研员管理

        1、兼职教研员以学校管理为主,市教科所管理为辅。学校对兼职员的教研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

        2、研究制定学科教研计划,全面承担学科教研任务;服从工作大局,做到有分工、讲协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市教科所将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提供展示交流机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示范课、送教下乡、观课议课、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形式,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在教学、科研上的引领示范作用。

        4、建立兼职教研员考评制度。对兼职教研员每年一次任职考评,连续三年考评优秀者,可继续聘用,考评不合格予以解聘。任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评不合格:(1)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市教科所组织的教研活动的;(2)在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考试、竞赛评比等活动中存在泄密、作弊、失职等行为的;(3)其他不符合教研员要求的问题的。

        五、兼职教研员待遇

         1、兼职教研员可优先获得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学习、研训和深造机会。

        2、市教育局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兼职教研员的培训、通联、差旅补贴等,兼职教研员在教科研活动中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经费支持。

        3、同等条件下,优秀兼职教研员在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中优先考虑。

        4、对于兼职教研员中特别优秀的,列为考查对象,成熟后经市教育局审批调入市教科所担任专职教研员。

        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邯郸市教育局选聘兼职教研员方案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学段

        科目

        每    科

        名    额

        总名额

        学前教育

        15

        15

        小学

        语文、数学、英语

        10

        30

        思品、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5

        25

        初中

        语文、数学、英语

        10

        30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

        5

        45

        高中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10

        90

        体育、音乐、美术

        5

        15

        其他

        综合实践、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5

        15

        合计

        265

             二、选聘条件与待遇

            按照《邯郸市教育局兼职教研员招聘、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兼职教研员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局审定的办法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邯郸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重点填写能够反映本人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学术论着、荣誉等内容,经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于4月20日前交邯郸市教科所。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人选。

            四、联系电话:6269834  联系人:李建国

         

        附件二:

        邯郸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年龄


        应聘科目


        学历


        工作年限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主要工作业绩


        单位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