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7-13阅读次数:27018作者:义务学前教育处来源:
1. 中小学生教材和教辅资料如何征订?
学校需在省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使用教科书和教师用书,并按照要求选择地方课程教材。
教辅资料选择原则是“一科一辅”,由地市教材委员会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其它任何教辅材料。
2. 2017年暑假起止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暑假起止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安排有麦假或秋假的农村中小学7月15日放假),9月1日开学。
3. 学生的作息时间如何规定的?
根据《河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中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00。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严格控制早晨起床时间,确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时间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小学必须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 中小学生的作业量有何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高中学生不超过120分钟。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5. 学生在校期间的课外活动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河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 对于小学、初中阶段的考试次数有何具体规定?
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1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
7. 学校如有特殊工作安排,可否随意停课?
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和放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调课或放假的,1天以内,应当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的,应当报经举办学校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8. 学校能否组织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商业演出?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
9. 学校组织学生利用假期进行补课,符合规定吗?
学校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如果核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处理。
10.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在校外补课吗?
根据有关要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违反规定参与集体补课和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当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及参加评优、评先、评特等活动,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11. 学生的节假日被占用,还可以调休吗?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节假日安排做适当调整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审批,书面审批内容必须包含对占用的节假日进行重新调休的安排,以满足学生法定休假时间。
12. 小学能否举办学前班?
根据《河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严禁城市小学举办学前班。
13. 小学每周上多少节课符合规定?
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程不得超过15课时;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
14. 个别农村学校小学低年级以缺乏师资为理由不开音乐、美术科目可以吗?
根据“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开音乐、美术科目。
15. 老师占用音乐、美术课课时,改上语文或数学等课程,可以吗?
学校在按照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同时,不得随意增加课时,严禁削减、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
16. 老师可以占用学生自习课时间吗?
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分配到学科,任何老师不得利用自习时间上课或集体补课。
17. 对于中小学课后作业,教育部门有何具体要求?
根据“减负”工作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教师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及国家其它法定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戒学生。
18.任课教师要求学生家长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指定的辅导材料,这种做法合适吗?
根据中小学校教辅材料 “省级评议推荐、市级选择确定、学生自愿使用”的规定,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如果有家长发现个别教师的违规情况,可以向学校或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19. 学校能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或根据成绩奖惩?
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
20. 非寄宿制学校可以上晚自习吗?
根据有关规定,非寄宿制小学、初中一律取消统一的早、晚自习。
21.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不收学费?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2. 中小学对学生的成绩采用的是什么评价制度?
省教育厅提倡取消百分制,用等级制加评语评价学生。具体来说就是,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初中实行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23.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退学吗?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除因出国(境)定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
24. 适龄儿童可以不接受义务教育吗?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