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6-30阅读次数:5355来源:
各市直中小学、市属各大中专院校:
4.各学校上报一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有具体数据和事例),做到内容翔实、工作具体、条目清晰,于6月28日17:00前上报教育局专项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