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10-31阅读次数:6849作者:胡明亮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我市教育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邯郸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邯郸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要求
凡我市教育工作者2018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通过结题鉴定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研论文、专着(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其中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5000字;正式出版的着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能少于10万字。
(三)虽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对教育改革创新有重要推动作用,被市委、市政府及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示、推广的教育实践成果、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内容在5000字以上)。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以课题材料申报的成果,申报者须是课题主持人。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
(五)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申报,凡已获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评奖。
二、评选程序
(一)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属各学校对照《邯郸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附件1)进行初评,根据推荐名额(见下表)进行推荐。
邯郸市第五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申报名额
武安市、永年区、魏县、大名、峰峰矿区
9项/单位
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磁县、涉县、邱县
7项/单位
临漳县、成安县、肥乡区、广平县、馆陶县、曲周县、鸡泽县、经开区、冀南新区、邯郸学院、邯郸市一中
5项/单位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冀南技师学院、邯郸开放大学、其他市直高中学校
3项/单位
市直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2项/单位
其他市属中专学校、市直小学幼儿园
1项/单位
(二)邯郸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邯郸市教育局终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邯郸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由邯郸市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80项。 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总体要求
每个申报者需提交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附件2,正反打印)。每个单位需提交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申报审批表和申报信息汇总表需加盖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公章或市属学校公章。申报审批表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ktzx9882@163.com,在主题栏中注明“成果评审+报送单位名称+份数”。
(二)具体要求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交1套成果汇编,需要验证的原件包括立项通知书和结题证书。
2.教育科研专着:需提交1套专着和1份查重报告(可选择其中连续的某一代表核心研究成果进行查重,其字数不少于5000字)。
3.教育科研论文:需提交1篇论文(包括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正文内容是PDF格式或CAJ格式的打印页)和1份网上检索页。原件需要验证。
4.教育教学实践成果:1套相关材料(包括领导签字批示页、活动方案、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活动总结、证书等材料)。原件需要验证。
5.每项成果参与研究人员不超过6人,主要完成人要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研究和组织实施,做出主要贡献,取得突出成果。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作者署名处加盖公章。市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 康恒印 张健
联系电话: 6269882
联系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09号711室
附件1:邯郸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images/uploadfiles/202210/20221031170633_0885.xlsx
附件2: 邯郸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审批表/images/uploadfiles/202210/20221031170547_4794.doc
附件3:邯郸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信息汇总表/images/uploadfiles/202210/20221031170607_38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