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5-11阅读次数:28302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第七届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审卷、现场答辩、评议投票等程序,评选出一等奖12项、二等奖42项、三等奖14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6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成果项目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教育厅承诺对异议提出者信息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66005106、660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