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张荷红(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分管纪律监察、审计工作。
联系武安市、复兴区。
分包河北工程大学、第一中学、致远中学、复兴中学、新兴中学、领创中专。
赵小丁(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协助张荷红同志抓日常工作。
分管财务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联系丛台区、邯山区。
分包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市四中、市建安中学、市冀南中学、市滏春中学、科技信息工程学校。
李 瑄(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学前教育处及特殊教育工作、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妇女工作。
联系馆陶县、大名县。
分包市电大、市特教中心、市一幼、市二幼、市三幼、市实验小学、博源中专。
李春生(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思想政治和体育艺术处、仪器站。
联系肥乡区、广平县。
分包河北司法警官学校、市汉光中学、汉光南校区、市三十一中、市翰光中学、市三十二中、中山中专。
齐晓兵(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协助张荷红同志分管纪律监察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及法规安全、宣传、统战、党务、网络媒体、群团、关心下一代、工会、人民武装、学生军训、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
联系魏县、成安县。
分包邯郸学院、市二十三中、市六中、市二十九中、市荀子中学、科实中专。
赵洪亮(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郭矿生(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发展规划处、电化教育馆。
联系涉县、峰峰矿区。
分包科信学院、市二十五中、市二十八中、市二十六中、育华中学、光华职高、春润中专、峰峰卫生学校。
胡振林(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主持教育考试院全面工作,分管教育培训中心、校办工业服务中心、学籍管理及统计工作。
联系永年区、鸡泽县。
分包市二中、市七中、市赵都中学、市海翔学校、五洲中专、国防技术学校、实用技术中专、立世中专。
张书明(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分管督导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曲周县。
分包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市广泰中学、康源中专、华博中专、远大发展中专、旅游外事中专。
李彦光(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分管教师处、勤工俭学办公室、校舍维修所、成教中心。
联系邱县。
分包市第十中学、市赵苑中学、市锦玉中学、市建筑中专、交通学校、滨河中专。
刘士杰(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分管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及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及国际交流、外事工作。
联系开发区、冀南新区。
分包市职教中心、市第二职中、市第四职中、市第六职中、市十一中、市十二中学、二十四中、北方汽修学校。
张培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分管高中教育处、义务教育处及教育改革工作,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联系磁县、临漳。
分包邯郸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市三中、市钢苑中学、田家炳中学、市二十七中、市十七中学、现代工业中专、经济管理中专。
黎晓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协助齐晓兵同志抓组织人事工作。
分管办公室、法规安全处、秘书处。
为确保工作正常、持续、高效运转,实行领导成员工作岗位AB角制度,即A角因公外出开会、公差、病假、事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其工作任务由B角补位承担,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具体安排如下:
张荷红→赵小丁 赵小丁→李 瑄 李 瑄→李春生
李春生→齐晓兵 齐晓兵→郭矿生 郭矿生→胡振林
胡振林→张书明 张书明→李彦光 李彦光→刘士杰
刘士杰→张培银 张培银→黎晓东 黎晓东→李 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