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1-14阅读次数:15146作者:孙永建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近期,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20〕15 号 )和《河北省2021年学校寒假放假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冀教防领办〔201〕2号),市安委办连续印发了《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岁尾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安办传﹝2020﹞39号)、《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邯安办传﹝2020﹞40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邯安办传﹝2020﹞41号)等文件,对做好当前及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市政法委、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印发了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有关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当前一段时期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岁尾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一、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疫情防控及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分析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细化工作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部署本辖区、本学校、本业务范围内寒假前的安全工作。有关处室和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措施;学校教职工要按照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履行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二、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冬季是冰面溺水、取暖、消防、交通、冰冻雪灾、大雾天气、煤气中毒、外出活动等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一系列有关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寒假春节期间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校舍、场地、食堂、宿舍、校车、取暖设施、实验室、特种设备、危化品、燃气设施、供电用电设备、校园欺凌、大学生校外住宿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按要求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同时,要在假期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在下学期开学前安排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预防冬季溺水专项活动
各学校在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初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上一节安全教育课,召开一次线上或线下安全家长会,举办一次安全演练,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防冬季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校园暴力、防煤气中毒、疫情防控和健康保护等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遇到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能力。要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的各项注意事项列入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中,向学生家长进行告知、宣传,提示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尽好孩子的监护责任。并要做到每个学生及家长有签字、有回执,形成学生寒假安全家校联防的合力。
要把以往发生的冬季溺水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学生深入解析,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向中小学生传授防溺水知识,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池塘、河流等非专门滑冰、游泳水域滑冰、玩耍,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更大伤亡,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
四、切实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学校内部安保管理。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实行封闭管理,认真落实“六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校外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任何人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做到定期巡查,每查有记录。要对学校各项设施进行加固、维护。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等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检查;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
(三)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寒假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安全教育周的内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及非法营运车辆,确保放假、假期及返校学生乘车安全;要在“致家长一封公开信”中明确交通安全内容。要通过会议等方式,对广大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教职员工注意出行安全。二是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对校车司机、照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工作规范和法律责任;对乘车学生进行乘车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明确乘车要求,确保学生遵守乘车秩序;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会议,让家长明确自身职责和法律责任,配合学校、照管人员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工作。利用寒假时期,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确保开学后校车运行安全。开学前后,学校要与校车服务者、司机、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三是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门口交通安全标识设置、重点时段交通疏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四)加强高校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寒假和春节期间,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因各种原因留校学生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留校人员管理台账,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假期学校要加强饮食、消防、宿舍用电等管理,坚决避免发生留校学生食物中毒、火灾、意外伤害等事故。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寒假期间校园施工的安全管理,重点是新建、改扩建校园的施工管理,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因违规用电、取暖导致的火灾事故。对新竣工交付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建筑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 要的安全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环保达标。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空气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切是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严格执行假期清校、净校制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清校、净校制度。避免无故让学生返校或不必要的返校,避免组织大型校内外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六、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坚持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脱岗、迟到、提前离岗等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做好学校值班记录,做好值班期间的巡查,对每日值班情况要认真汇总。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各类突发事件,按要求及时上报。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带班、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邯郸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