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6-19阅读次数:15834作者:孙永建来源: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法定义务,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国家、省、市三令五申,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今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严禁各种掐尖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改革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报名通过全市统一的招生入学平台”,并就政策进行了“26问”详细解读,同时通过市教育局官网、官微发布了“关于防范虚假招生行为的严正声明”。但仍有个别民办学校出现顶风违纪、提前组织“幼升小”“小升初”招生考试的苗头,个别中介机构和无证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等公开承诺通过缴纳“保证金”“定金”等形式能够进入指定学校就读的诈骗钱财行为。
近日,位于丛台区陵西大街一家名为指南针教育的无证非法办学机构擅自组织考试、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被邯郸教育之窗曝光,机构所在地和平街道就该机构涉嫌违法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复兴区亿宸房产中介超范围经营,“‘兼职’做‘入学’中介”的情况,由复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了行政处罚。这些机构的恶劣行为极大损害了邯郸教育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此,市教育局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家长,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不被社会各类“能人”所蛊惑,不被社会各类机构所欺骗,不被社会各类“有关系”“有指标”“有门路”等噱头所迷惑,避免人财两空。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利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将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生结果。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中小学规范招生工作大排查活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将招生政策解读、报名须知、招生范围等通过各类媒体、微信群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家长,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改革家喻户晓,用实际行动维护教育公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机构和个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欢迎各位家长提供各类证据及线索,依法维护权益。
邯郸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