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1-22阅读次数:20852作者:孙永建来源:
近期,通过舆情监控、群众举报发现,我市个别民办学校打出“提前招生”“预留学位”旗号,个别校外培训机构以“为优质民办学校招生”为幌子,组织所谓招生考试、测试、推荐等活动,并作出能够确保被学校“录取”等承诺。针对这些严重违反国家、省、市中小学招生政策、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在社会、学校、群众中造成恶劣负面影响的行为,1月16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切实规范中小学生特别是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民办学校利用春节假期违规招生。一是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招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签订《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承诺书》,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和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法规,使广大家长和学生全面知晓。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不间断的“全覆盖、无死角”违规招生行为专项督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违纪举报渠道,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明查暗访,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