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12-28阅读次数:4119作者:孙永建来源:
邯郸市教育局
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自查报告
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邯依法行政办〔2017〕2号)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精神和要求为统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努力打造法治政府。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把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全局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了邯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领导责任、处室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处室、每一个岗位,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切实把权利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部署推进。年初,我局主要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2017年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逐项对照,制定落实措施和工作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推进。秋季开学前,局主要领导又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各处室(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次研究部署。同时,局主要领导在日常调研、检查中专门拿出时间和精力对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形成工作记录和调研报告。各分管局领导各负其责,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实施“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法治素质。一是根据教育工作实际和年度立法情况,制定我局年度学法计划,按要求开展领导学法活动。全年我局领导班子共组织集体学法6次,突出学习了新修改、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新《安全生产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新制定的《民法总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同时,还多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省市领导讲话以及十九大报告,切实提高了局领导的法治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测试。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并组织全体在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法治能力测试,有效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水平。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测试制度。我局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制度》,对今年新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机关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为其走上领导岗位依法行使职权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我局行政权力共有8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类2项。
三、推进制度建设,优化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一)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和《邯郸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操作规范》(邯政法办〔2016〕32号)要求,通过广泛征集机构各处室(单位)意见,经局机关集体研究和主要领导批准,按时上报年初立法项目。今年,我局又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立法工作操作规范》,对我局立法项目的确定、起草、送审、立法后评估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加快我局立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
(二)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做好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对我局起草制发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要求公开清理结果。二是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经过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的认真梳理,2016年12月31日前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需保留30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2件,需修改0件。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三是做好当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17年,我局共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8个,并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备。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为促进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邯郸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邯郸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一并印发并公开。2017年,我局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要求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并在局门口网站公开。本年度,我局共有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了一项,另一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已完成的《邯郸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相关制度,进行了广泛征求各处室、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四、完善教育行政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职能调整部署,我局行政执法权限有三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职权。
(一)依法进行罚没许可证、执法证年检。我局按要求对罚没许可证和执法证进行了年检。依据新《教育法》和新《民办教育促进法》,我局除对罚没许可证进行年检的同时,新增办3项罚没许可证副本,做到了罚没许可事项无遗漏、全覆盖、执法有据。今年,我局按照市法制办要求,通过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对原执法证进行了年检,同时又新增办3个执法证件,目前我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7人,全部执法人员信息已全部录入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和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执法系统平台,并做到全部执法人员佩戴胸牌、持证上岗,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保障。同时,邀请专家对全部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二)高效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建章立制。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邯政办字〔2017〕206号)和《邯郸市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要求,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安排,分管领导多次协调研究,成立了有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明确了牵头处室和相关处室职责,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把此项工作作为教育工作和打造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设。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联通了政务外网,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和工作保障。二是制定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处室上报、集体研究、主要领导批准,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2017年随机抽查计划》,明确了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比例等事项。目前,列入计划的16项抽查事项已全部完成,参与抽查人员数180多人次,检查对象1100多个。对抽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和两份衔接制度。随着新《教育法》、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局适时调整完善了《邯郸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邯郸市教育局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案件移送标准、程序。截止到目前,2017年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案件和移送案件,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
五、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有力维护教育稳定
(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我局始终坚持以 “以人为本、以情治访”为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有效方法,注重身心下移,变上访为下访,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进行重点部署。市教育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职能处室直接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首问领导负责制、领导包案制度、岗位责任制、信访接待制度、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重大事项快速报告制。本着“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实行局长、校长接待日制度,方便群众来访,及时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设立信访接待室、信访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箱和电子邮箱。二是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解决教育信访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实有回音”。对转来的上访信件,以及从基层来的上访信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部分信件转回属地解决处理,提出参考意见;对重要问题都派专人到问题发生地,与当事人和举报人进行核查,最后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单位、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一年来,办理交办件18件,教育厅、省信访厅转办2件。
(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收社会监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邯郸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准确公开各项政务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促进作用。一是全面实施政务公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微博平台、《邯郸教育》双月刊、《教育简报》、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群众看到,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在政府网站平台已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28条,编发《教育简报》213期,微信微博4000余条,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政府文件类信息83条,规划总结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8条,办事指南2条,行政执法2条。公开信息涵盖了发展计划、重大事项、发展指标、规范性文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职能和人事、重大决策、应急管理事项、重点工作任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便民措施、惠民政策等,保证了我局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加强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的公开范围,规范了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了信息公开时效,做到了招生信息“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简章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报名资格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实现了“阳光招生”,营造了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
加强学校校务公开。要求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对外公开招生的操作程序及录取名单,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明细清单,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和困难资助,学生评优评先资格、条件和结果,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事项。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布全年预决算数据、“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情况及因公出国出境人数次数等情况。加大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确保审计结果公告、整改落实等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工程进度、竣工交付等情况及时公开。
(三)按时高效办结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17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9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39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主办60件,会办16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组织机构,以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督办工作;落实相关处室责任,认真办理提案和建议。通过走访、座谈,和代表委员沟通,我局今年的提案和建议的办结率为100%,满意率100%。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效完成试点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民教处、高中教育处、义务学前教育处、组干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邯郸市教育局推行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安全处,负责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具体日常工作。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制度体系。按照中央、省、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邯郸市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我局调动全局力量,借鉴省教育厅经验,与兄弟地市深入交流,广泛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编制了《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邯郸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邯郸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邯郸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和服务指南》、《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文书样本》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集印成《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手册》,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并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栏公开。
(二)健全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局按照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门户网站上设立“行政执法”栏,下设“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二级专栏,并将制定的“三项制度”改革配套办法、清单、流程图等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三)购置音像记录设备,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制定了《邯郸市教育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办法》,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求,购置了响应种类、数量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设计制作了执法人员胸牌,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物质保障和管理规范。
(四)强化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在全市出台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相关政策的情况下,为保证我局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我局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一年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与市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在教育综合执法机制的建立,教育立法的创新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的战略要求,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付出更大的努力和精力,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