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7-17阅读次数:96414作者:孙永建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暑假将至,为切实落实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的有关规定,坚决遏制违规补课行为,现就严禁节假日和寒暑假期补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节假日和寒暑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期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私自调休和变更放假时间,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上新课、延时放假或提前开学等违规行为,不得借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以提高质量和完成教学任务为由违规补课,严禁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收费补课。
二、中小学校实行净校管理
今年暑假期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实行净校管理。学校除安排安保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如返校、自习、社团活动等学生集体活动,保障师生的法定休息权益。
毕业年级确需调整作息的,需报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执行。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高三毕业年级学生可在寒暑假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
三、实行区域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检查、抽查、举报核查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的监督管理。市教育局将适时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对违规学校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公办学校校长先免职后调查处理,民办学校给予黄牌警告,给予核减当年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资质的处罚。
从发文之日起,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以前的补课情况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今年暑假开始,各学校一律不允许利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所有中小学校, 严格按照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