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6-18阅读次数:102903作者:孙永建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确保暑期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绷紧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这根弦,站在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抓实抓严抓细。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管理到位、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活动。要按《邯郸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邯教〔2018〕981号)安排部署,于即日起至6月30日期间开展”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活动。各学校要对照《方案》中14项排查整治重点和“六查六看”,进行全方位的查漏补缺。特别是要在假前对教室、宿舍、食堂、操场、实验室、图书馆、厕所、围墙、门垛、临时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学校附近水域、地质状况和建筑安全、防汛安全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录入“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挂帐督办,并完善“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能立即整改的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各学校要组织一次隐患“清零”行动,于6月30日前,对“网格化平台”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中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限期整改销号;对于已经整改完毕,但没有销号的隐患,要立即验收销号。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跟踪督办,明确整改要求,确保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落实到位。
三、防溺水工作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各学校要在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的同时,将防溺水工作向家庭和假期延伸。要在暑假前开展家校联系,明确告知学生家长暑假的放假和开学时间,宣传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尽好孩子的监护责任。实行假期学生安全分包制度,把所有学生分包到每一名任课老师,通过电话、家访、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定期与学生和家长沟通,掌握学生暑期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监护和教育,并留存家校联系记录。
四、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扎实开展放假前一周和开学后第一周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安全事故、防火、防校园暴力、防校园欺凌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
五、强化主汛期学校防汛避险工作。针对雨季汛期和地貌地域特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防汛工作,密切关注当地灾害预警信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必要时可采取停课、调整考试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等措施,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坚决防止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邻近山体、河道、尾矿库的学校,要密切关注降雨情况,严防学校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发生安全事故。要组织好学校防汛队伍的培训和演练,遇到突发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备全备足学校各项防汛物资,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调用到位。对有在建工程的县(市、区)和学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汛自保,工程自保,确保安全度汛。
六、加强大中专院校学生留校管理。对暑期留校的学生,大中专院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七、严格执行清校、净校和大型活动备案制度。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清校、净校制度,严密组织好学生放假和返校工作,提前筹备、提前安排,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对于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要严格执行向上级部门报告备案制度,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凡是没有报告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
八、严格假期值守和责任追究。要加强暑期带班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重点要害部位和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并确保联络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对暑期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各项暑期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于责任不落实或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邯郸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