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01-17阅读次数:31266作者:胡明亮来源: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负责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全市高中学校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小学学历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归口管理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