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5-24阅读次数:105254作者:孙永建来源:
学前在园幼儿:我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生每学年减免保教费500-1000元,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每年9月份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受资助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0%左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优先全部享受资助。
小学及初中学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对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受补助的学生数占在本校寄宿生人数的23%(贫困县3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优先全部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学生: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对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一是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民办高中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费),每年9月份开学报到时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直接免收;二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具体标准为:1000元-3000元,可分2-3档),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8%(贫困县2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全部享受资助。
中职学校学生:一是我市中职学校(含民办)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城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费),市区学校每生每学年免学费2300元,县城和乡镇学校每生每学年免学费1600元;二是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每年9月份开学报到时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直接免收;三是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15%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全部享受资助。
高等学校学生:一是在省内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每年9月份开学报到时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直接免收;二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大学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平均3000元(按家庭经济困难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3档),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享受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全部享受资助;三是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新生享受润雨计划,即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每年6月份后至开学前,应届普通高中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毕业学校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资助;四是我市对本专科以上新入学家庭贫困大学生(不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和军队院校及师范院校师范类等不收取学费的学生)进行资助,市本级负责对本科一批贫困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每人5000元,各县(市、区)负责对所辖区本科二批及专科贫困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每人3000元,每年6月份至开学前,持户口本、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贫困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民政或团委、工会、红十字会等部门提出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资助;五是对新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父母或本人重度残疾、残疾并城镇低保证的应届学生,实施泛海助学行动,每生5000元,每年7月份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至开学前,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统战部申请;六是我市户籍考入大学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每年7月15日-10月15日,由学生自主在网上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syd.hee.gov.cn;国开行:直接搜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助学贷款),打印申请表后,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