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4-30阅读次数:91471来源:
“五一”假期将至,针对个别学校有准备利用“五一”假期违规补课或组织理化生实验等变相补课的苗头,为切实落实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负”的有关规定,坚决遏制违规补课行为,市教育局出台五条举措,严禁学校占用节假日违规补课。
一是严格禁止任何中小学校利用法定假日及休息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私自调休和变更放假时间,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上新课、延时放假或提前开学等违规行为,不得借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以提高质量和完成教学任务为由违规补课,更不得收费补课。
二是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净校制度。各学校节假日期间,除安排安保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活动(包括返校、自习、社团活动、实验操作等),保障师生的法定休息权益。毕业年级确需调整作息的,需报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执行。
三是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严格落实中共邯郸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准开展和参加有偿补课行为,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是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管理。严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租借公办学校校舍、场地等教学用房,举办各种形式的补课活动,严禁聘用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兼课、兼职。
五是严格执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检查、抽查、举报核查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的监督管理。市教育局将适时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对违规学校严肃处理,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公办学校校长先免职后调查处理,民办学校给予黄牌警告,给予核减当年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资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