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4-02阅读次数:23339作者:孙永建来源:
3月29日上午,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印发了我市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据《意见》,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安排和要求如下:
1.中考科目、分值、时间均与往年相同。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实验操作,总分650分。考试时间为6月21日、6月22日。
2.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2019年,各县(市、区)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全部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7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公办学校(邯郸市第一中学、邯郸市第二中学、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山区第一中学、武安市第一中学、魏县第一中学),除5%自主招生计划外,其他公助生招生名额全部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
3.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4.今年的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中,取消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其他与往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