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2-27阅读次数:53182作者:孙永建来源:
按照全市“双创双服”活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不断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9年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幼儿园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年度目标
公办园、农村园数量增加,普惠性民办园继续发展,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职工待遇进一步提高,科学保教工作进一步加强,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得到保障。2019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
三、重点任务和分工
(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各县(市、区)要与本地城乡总体规划相衔接,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2019-2022年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发展数量和区域布局,切实做到“一县一方案”。
(二)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贯彻落实《邯郸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到2020年,人口在50万以上的县(市、区)城区至少举办5-6所公办园;人口在50万以下的县、区城区至少举办4所以上公办园。
(三)大力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实施“一乡一公办(中心园)”工程,到2020年,实现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且均建成省定标准农村示范幼儿园。实施“一村一园(点)”工程,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乡村,集中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办园规范的农村幼儿园。
(四)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11号)相关规定,使用好2019年中央、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等,强化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克扣或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幼儿园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安全等,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进行。要强化责任管理,对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2019年1月—3月)。各县(市、区)制定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2019年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计划逐项进行梳理,做好建设工程开工前期手续,确保春季开工建设。
(二)组织实施(2019年4月—6月)。各县(市、区)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工作。
(三)督导检查(2019年7月—9月)。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幼儿园建设工作力度。根据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按照办园标准,检查、统计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购置幼儿园所需设备、玩教具、图书等;集中整修园舍、活动场地,为幼儿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条件。组织开展对全市幼儿园建设工程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五)验收总结(2019年10月—12月)对各县(市、区)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通报情况,表彰先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成立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和任务台账,强化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幼儿园建设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进度管理,加快项目审批和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竣工验收和消防安全验收等。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三)强化师资保障。各县(市、区)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配备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及合格的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县域教育综合督导范围,大力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工作进度。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情况,表彰先进。
邯郸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