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9-26阅读次数:3954作者:孙永建来源: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邯教办﹝2018﹞第134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57号提案的答复
康俊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乡村教师严重缺失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市乡村教师队伍的现状分析到位,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可行到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都非常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9月份召开全国教师大会,这是建国以来就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最高标准要求。2016年,我市政府制定出台《邯郸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农村教师落实了“乡镇工作补贴”,部分县还落实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中小学在岗位设置、编制、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都优于县城学校。2017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各个方面缩小城镇与农村学校的差距。农村教师的住房纳入政府规划,教师村、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列入政府建设项目。2018年2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城区教师支教交流计划、新聘教师优先充实农村学校、按照班师比与师生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农村教师编制、有编必补、退一补一的教师补充政策正在逐步落实,城镇教师评定中小学高级职称必须又在农村薄弱学校支教经历。通过以上措施农村教师队伍的素质和结构将得到巨大改善。
虽然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群众、社会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教育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指导。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
领导签发:杨华云
联系人及电话:丁新民 0310-6269933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