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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师[201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培训项目和培训人数

        1.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教师72人。

        2.骨干教师省外研修项目,培训教师12人。

        3.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教师24人。其中小学12人,初中12人。

        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教师37人,其中小学12人,初中25人。

        具体培训人数安排见附表。

        二、参训教师选拔条件

        1.高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选拔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在本学科教学中成绩突出,能通过培训起到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独到见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的学历必须与所教学科一致或相近);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近两年参加过“国培计划”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或近三年参加过省级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并获得合格证书;具有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2.骨干教师(初中教师)省外研修项目选拔条件:获得省、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一线中小学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省级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3.中小学书法培训选拔条件:中小学承担写字课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项目选拔条件:中小学承担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

        所有参训教师须为在职一线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学习。

        院。

        三、培训人数分配原则

        根据在职高中教师人数,结合当地教育质量,本着“需求、发展、均衡”原则,适当向名师工作室和农村学校倾斜,拟分配2018年省级培训计划。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培训人数,从县(市、区)、学校上报的《邯郸市省、市骨干教师名单》中择优推荐参训人选。学校要合理安排培训教师教学任务,督促教师按时参训。参训教师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承担培训院校直接通知本人,参训教师所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教师培训。年终,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考核内容。

        2.认真填表。所有参训教师要填写《河北省中小学教师2018年省级培训项目信息表》,其中参加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教师还须填写《河北省中小学教师2018年省级培训项目推荐表》(一式一份)。县(市、区)和学校要按照培训项目,分项目、分学段、分学科汇总填写《河北省中小学教师2018年省级培训项目信息表》,所有表格,一律用Excel制表。务于2017年6月16日前上报教师工作处邮箱(hd6269912@163.com),同时,将文本表格和学历、职称、市级骨干教师等证书复印件报高师处审核。

        3.培训纪律。近3年参加过省级项目培训的教师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培训;未经省同意不得私自增加和更换参训教师;凡参训教师三天未报到或请假超过三天者,取消其培训资格;凡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环节,任何一项未达到培训要求的,不予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不按照推荐条件上报培训教师的,市教育局将培训计划予以调整使用;经推荐上报参加培训的教师,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今后不得再推荐其参加省级培训,同时扣减当地下年度培训人数。因组织培训工作不得力,给我市造成影响的,将对当地教育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4.示范辐射。县(市、区)和学校要建立年度培训台账,熟悉培训项目和参训教师情况。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参加集中培训的每名教师,在本区域或本学校开展培训经验交流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活动,分享参训教师培训成果,增强培训辐射作用。同时,县(市、区)将经验交流名单和材料或光盘上报教师工作处备案。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