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8-30阅读次数:7491作者:张艳英来源:
8月29日,在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学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市学校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市公安局副局长梁海民、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侯希昌出席,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李强主持了会议。
梁海民强调: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01
隐患排查要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实行责任承包制,走访率、隐患发现率、复查整改率都要达到100%。
02
清理整治要到位
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清理取缔校园周边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网吧、非法摊点,严打“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精干警力快侦快破。
03
巡逻防控要到位
强化巡逻防控,最大限度的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周边巡逻查控的力度和密度,做到“见警灯”、“见警车”。
04
治安管控要到位
深入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教育疏导。特别是加大校园及周边,以及可能会危害校园安全的精神病患者、治安危险分子等高危群体的排查控制力度。
05
交通管理要到位
交警部门要规范校车管理,严厉查处校车各类违法行为。要在上下学时段,重点加强校门口交通秩序整治,加强交通疏导。
06
安全教育要到位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深入学校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送法进校园活动。使孩子做到“三会三懂”,即:会报警、会防范、会逃生;懂自救常识、懂防范措施、懂逃生方式。
08
责任落实要到位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实行问责前置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落实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侯希昌要求:
新学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强化管理措施:
健全一个体系
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安全治理能力。
完善两部机制
一是学校事故管理责任追究机制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是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联动机制。积极协同公安、交通、食药监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突出三项重点
一是继续加大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力度。各学校要继续把校园警务室作为校园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
二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好开学后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应急演练工作监管机制,督促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4次防溺水、消防、地震、防踩踏等应急演练活动。
三是要深入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细化网格的划分,将每个部位、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的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严格开展日巡查。
开展四类专项治理
一是遏制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治理。要认真总结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机制,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防控学生欺凌事件专项治理。要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教育,加强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健全预防、及时惩处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
三是校车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警加大对“黑校车”整治取缔力度。
四是消防及校舍安全专项治理。要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对学校建筑(包含构筑物、附属物、校外租赁建筑等)逐栋排查,掌握每栋建筑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不留后患。
会上,还传达了公安部治安局《关于认真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市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直学校主管校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公安局、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