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7-28阅读次数:6018作者:孙永建来源: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邯教〔2018〕63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全市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在校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失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全面掌握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信息。
市、县教育局要建立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基本信息。
二、建立健全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学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档案。
1.每年9月份开学后,各县教育局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组织人员深入每个家庭进行家访,摸清每个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每个阶段学龄人口入学情况,对每个学龄人口在哪个地方、哪个学校、哪个年级就读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建立资料数据库,使每一个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每一个学龄人口都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户、不漏一个学生。
2.将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信息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3.遇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信息更新变化,出现新增或退出情况时,县教育局要及时将变化信息报市教育局,并通知相关学校。
三、充分运用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就学信息,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按政策和规定资助全覆盖。
1.在家访过程中如发现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没有入学或辍学,及时通知义务教育管理部门立即办理入学或复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2.9月20日前各县教育局将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接受教育信息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9月20日前各县教育局将在本区域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信息发至各相关学校。
4.各学校依据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接受教育信息,对在校学生进行摸排,做好每一名建档立卡学生按政策规定享受资助工作,使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5.各初中学校在三年级学生毕业时,给每名建档立卡毕业生开具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证明,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落实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的直接减免政策。
6.高中阶段各学校对新转入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本学期用校内提取资金予以资助,下学期按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7.对于已脱贫的不再享受政策的学生,要及时退出资助系统。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县教育局加强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资助工作的督导检查,维护每名贫困儿童享受资助的权力。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