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7-14阅读次数:6477作者:刘剑利来源:
冀教职成〔2018〕18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评价实施方案》和《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
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教职成〔2014〕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面提高中职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工作,决定从2018年起开展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评价工作。
现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附件1)和《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学习,遵照执行。
希望各级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各中职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切实发挥育人作用;各中职校要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念,完善德育工作的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和内容途径体系,创新育人模式,努力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1.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
2.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结合我省中职人才培养的“十种教育”精神,决定从 2018 年起开展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专项评价。
一、评价的目的
1.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精神,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机制。
2.树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的理念,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价的意义
1.增强中职学校做好学生道德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深入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现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评价原则
1.科学客观性。德育评价必须遵循中职生内在思想道德发展及中职德育发展的规律,树立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采集德育评价信息的过程,要树立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2.动态发展性。把德育评价放到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个发展过程中考察,了解过去、当前的发展状况,分析未来的发展趋势,从其动态发展中做出符合实际的评判。
3.常态个性化。对各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进行全时段、全覆盖的网上评价,并与实地评价相结合,体现学校德育工作的常态化要求和个性化体现。
四、评价对象
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河北省内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
五、评价方法
网上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
六、评价程序
1.组建评价队伍
组建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德育教研人员、德育工作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德育工作评价专家组”,负责对学校德育工作的网上评价、日常督查、实地抽查等。
2.统一评价要求
德育工作评价专家组成员全面深入理解《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认识,把好标准尺度,熟悉评价事项,做好评价准备。
3.组织专家试评
确定代表性学校进行初步的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价, 对结果进行研究并予以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修正。
4.开展网上评价
学校对上一学年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德育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将佐证材料上传到“德育评价系统平台:http://assess.gray.yoya.com/”;“德育评价专家组”根据学校各类材料进行线上考核测评。
5.现场抽查复核
综合网上评价的结果,按相应比例对部分优秀学校或不达标学校现场抽查复核,进行巡视和督查。现场抽查复核学校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确定。
七、评估结果与运用
1.根据网上评价和现场抽查复核的结果,综合确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级。
2.学校德育工作评价等级是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参考,是学校德育工作年度评优的主要依据。
3.评价等级“不达标”的学校,限期整改,并取消当年相关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八、时间安排
1.6-7月 学校在网上信息平台完成一学年各项德育工作的信息填报、上传佐证材料、进行自评。
2.8月 组织专家评价组进行考评。
3.8月 综合确定学校德育工作评价等级。
4.9-11月 现场复核。
厅内发送:委厅领导。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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