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7-09阅读次数:7063作者:张艳英来源: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党组)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迎接省专项工作调研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省、市委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勇于担当负责,敢于较真碰硬,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谋划、组织、推动和落实,经常性开展调度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好表率和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营造良好氛围,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定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常委会、领导班子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工作部署要有记录、有纪要、有检查、有总结,实施痕迹化管理,“6+3”集中行动、暗访督查、专项检查等工作,谁来落实、怎么推进、完成时限、落实情况等,都要可查可看可追溯,记录在案,清晰明了,确保工作有序、推动有力。
3、建立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目前,省、市委已经制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全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6+3”集中行动、重点工作等一系列工作推进方案,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既定任务目标顺利有序开展。
4、保持档案资料齐备完整。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梳理汇总各类档案、文件资料,如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落实情况,本级领导签批件及办理情况,收集汇总每月自查自纠台账,简报文件制发情况,暗访督导开展情况,典型问题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以及开展的特色亮点工作情况等,做到齐全完备、即查即有。
5、积极做好迎检工作。按照省委专项整治工作安排,7月上旬将开展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六项集中行动组织实施情况调研检查,对未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开展不扎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专项整治特别是“6+3”集中行动各项工作,积极迎接省里检查。特别强调,凡是在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给全市工作丢了分、抹了黑,被省里通报批评的,要追查问责、决不姑息。近期,市专项整治办要进行前期抽查,确保迎检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