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6-28阅读次数:9914作者:孙永建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经大名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教师共150名,其中高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20名、职教中心教师5名。具体岗位如下:
1.高中教师45名。其中:高中语文9名、高中数学9名、高中英语8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3名、高中生物3名、高中政治4名、高中历史3名、高中地理3名。
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80名。其中:小学语文30名,小学数学30名,小学英语20名。
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教师20名。
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职教中心教师5个。其中学前教育教师2名,计算机教师2名,园林教师1名。
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计算机和园林相关专业,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通过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等程序,且申请了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也可报考。聘用后试用期(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邯郸户籍或大名县周边50公里内区域的户籍均可报考。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从报名第一天(含)算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3.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10年内不得调出教育系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在大名县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大名县北京路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房间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蓝底照片9张,同时报电子版照片,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县人社局);0310-6571830(县教育局)。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同时进行)。对报名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籍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岗位。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命题和评卷委托外地考试中心负责,笔试内容按照岗位不同分别命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点选在具有高考资格,能够全程监控录像的学校,严格按照高考标准执行,监考人员全部从县外聘请。
4.笔试成绩公告。在大名县门户网站或人社局公开栏、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公告7个工作日。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籍、教师资格证等信息是否属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设置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命题委托外地考试中心负责,每场面试考官设7名,从县外聘请具有教师面试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面试内容按岗位分别命题。高中、初中、职教中心教师采取讲课方式,幼儿园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才艺展示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总成绩汇总及拟体检人选公告。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末位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拟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体检人选在大名县门户网站或人社局公开栏、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公告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参加体检。
7.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8.考察。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审查考生档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9.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在大名县门户网站或人社局公开栏、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
10.选任教学校。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任教学校。
11.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由人社、教育、财政、编制及相关单位办理聘用、调资、编制等相关手续。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招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有关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考生通讯保持随时畅通,招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大名县门户网站或人社局公开栏、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县纪委)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