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6-22阅读次数:6311作者:孙永建来源: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扶贫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邯教﹝2018﹞53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市属大中专院校:
现将《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扶贫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系统学习,全面调查研究,并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教育扶贫工作的有关长效机制,报市教育局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
2018年6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扶贫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教育扶贫形势,积极履行教育肩负的扶贫责任和任务,不断完善教育扶贫措施,坚持建立和完善教育扶贫工作有关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创教育扶贫工作新局面,高效精准完成教育扶贫这一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扶贫工作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增强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和提升贫困群众造血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加强对全市教育扶贫工作的组织指导,市教育局成立了以杨华云为组长,赵小丁、张长春、李春生、齐晓兵、赵洪亮、郭矿生、胡振林为副组长,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教学仪器站、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高中教育处、义务教育处、高等职业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全市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其职责:负责全市教育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相关文件的制定;指导各县(市、区)、市属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校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负责全市教育扶贫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总结工作;开展教育扶贫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对外宣传和经验交流等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文件信息的起草下发、教育扶贫档案的管理工作;承办省厅、市有关脱贫攻坚和教育扶贫有关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要主动作为,要强化使命担当,要把教育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亲自研究、亲自谋划、亲自组织推进本县域的教育扶贫有关工作,务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县(市、区)要构建起“一把手”统筹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有关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并按照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制定本县域切实可行的教育扶贫规划、年度计划,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精准、高效。
二、继续加大自查自纠和核查工作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根源,全面查漏补缺,打好“组合拳”,抓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对教育扶贫整改工作提出的 “五个全覆盖” 和“十个到位”;要坚持“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的工作目标,全面掌握教育扶贫的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的本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在教育扶贫工作过程中要做到:自查自纠不能停、核查问题不能停、整改落实不能停,确保问题纠查到位,整改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市教育局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对所有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就师生资助、全面改薄、营养餐、结对帮扶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教育扶贫重点工作,集中开展督导检查,重点解决教育扶贫中出现的“思想不重视、制度不落实、操作不规范、资助不到位”等问题,推进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健康、全面、精准开展。
三、建立和完善教育扶贫相关长效机制
以推动教育扶贫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建设为契机,坚持着眼长效、标本兼治、重在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有关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教育扶贫政策落实过程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精准、高效。
(一)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作为,为当地政府做好“参谋”,建立教育扶贫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扶贫县级分担资金足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完善管理办法,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教育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和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教育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组织建设机制。要充分认识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构建教育扶贫工作“竖到底、横到边”的组织机构建设格局,全面发挥教育扶贫各级组织机构的作用,真正把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教育扶贫队伍的培训、培养力度,打造成一支“思想硬、作风优、素质高、业务熟、方法多”的教育扶贫队伍,确保按照资助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比例、标准、范围、程序做好资助工作,并建立完整、规范的资助档案,不断开创我市教育扶贫工作新局面。
(三)自查自纠机制。要把自查自纠这一做法贯穿于教育扶贫工作全过程,进一步理政策、摸底数、明任务、强举措、抓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对教育扶贫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确保教育脱贫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自查自纠的高度和角度、扩大自查自纠的广度和深度、增加自查自纠的力度和密度,达到“政策全落实、整改有实效、效果真提高”的目的,有效防止出现错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实现教育扶贫各项政策落实精准、效果明显,为教育扶贫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开展提供保障。
(四)宣传增效机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教育扶贫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等“七长”齐抓共管的要求,通过“到校、进班、入村、访户”的宣传形式,以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益宣传片、咨询电话、政策明白纸、致家长学生的五封信等介质为载体,广泛宣传教育扶贫有关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大力提升教育扶贫有关政策的知晓率,让政策宣传助推教育扶贫政策落实。
(五)督导检查机制。市教育局将成立以联系各县、市直各学校的局领导为组长的核查督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情况和教育扶贫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督查。实行即时督查、跟踪督查,在“准、精、实、效”上下功夫,确保教育扶贫各项工作措施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对存在突出问题或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推动教育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六)考核问责机制。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的教育扶贫主体责任意识,完善考核问责办法,把教育扶贫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的年度考核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教育扶贫工作突出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对教育扶贫工作不积极、政策落实不到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七)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民政、人社、扶贫、残联等部门联系,实现有关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摸清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全市教育部门之间、县域之间、内部机构之间要上下联动、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构建教育扶贫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协调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