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9-06阅读次数:2707作者:教育局管理员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入学前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广西已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普通高考获得全日制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可向其所就读高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按照其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划分,区内院校录取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补助1000元。2016年,自治区财政已安排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经费2000万元,市县各级财政也将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予以配套足额安排。2015年,广西共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5368.63万元,受惠学子达6.86万人。此外,早在2010年,广西学生资助机构就已实现全区覆盖。截至目前已有109个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入学前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审批后,可最高每年获得8000元额度的信用助学贷款。截至2015年底,广西已累计发放87.48亿元,受益贫困学生达64.87万人,贷款余额约64.19亿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大一新生的覆盖率达44.86%。目前,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广西的受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入大学后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3项。广西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在到所就读高校报到时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缓交学费、申请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和必需品等方式予以资助。广西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大学新生,入学后可向所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经学校审核评定后,可以获得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对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经学校审核评定后,可以一次性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