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3-29阅读次数:6574作者:孙永建来源: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加快实现市直教育集团 “六统一”工作的通知
邯教〔2018〕90号
市直各高中、初中教育集团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化办学,真正发挥名校带动作用,促进薄弱学校发展,现就市直教育集团加快实现“六统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认识
集团化办学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国家、省、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路径,是现阶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重要措施。我市自2017年开始全面启动集团化办学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邯教〔2017〕42号),并就集团形式、师资交流和集团考核印发了相应配套文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各教育集团在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原有集团学校取得成绩基础上,2017年新加入的各教育集团新校区教育教学及社会声誉也有了一定的提升。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各教育集团工作力度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学校对集团化办学重视程度不够,保障机制不健全,工作流于形式;有的教育集团章程、制度不完善,工作进度缓慢;特别是集团化办学的“六统一”机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为此,各教育集团要进一步提升对集团化办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包括座谈会、研讨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形成共同发展愿景和发展理念,明确推行集团化办学能够有效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对于消除中小学“大班额”,缓解“择校热”,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强化“六统一”措施
各教育集团要继续贯彻落实好邯教〔2017〕42号、邯教〔2017〕89号、邯教〔2017〕90号和邯教〔2017〕91号等关于集团化办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将实现“六统一”作为集团化办学的主要任务尽快予以落实。
(一)统一领导和管理
教育集团总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管理集团各校区工作,要带好团队,实施一体管理,将更多的精力投注在分校上。
市教育局选派一名懂教学、擅管理、有责任、敢担当的优秀校级干部到各集团分校主持工作,负责分校区日常管理,接受集团总校长领导。集团学校要从集团内选派部分优秀中层干部到分校担任中层和负责年级管理。
各教育集团要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集团办学章程,章程包括集团形式、组织机构、管理体制、校长及校务委员会职责和教育教学管理,明确集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特别是教师的统筹调配政策,集团总校和成员校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财产及财务管理等,提高集团整体管理水平
(二)统一师资
教育集团实行师资共培、共育机制,强化统筹调配。要按照各校区骨干教师至少20%比例,结合任教学科、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推进师资交流,保证每一个校区、每一个年级、每一个学科都有若干名骨干教师任教。同时,集团内各相对薄弱分校要安排20%教师到本部交流任教。
各初中教育集团要将从民办学校撤出的公办教师全部安排到集团分校任教,配备以民办学校撤出教师为主体的师资团队,承担2018年初一年级教育教学任务。
建立集团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骨干要定期在教育集团开展统一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培训,对各校区青年教师进行跟进式指导。成立集团“名师工作室”,并尽可能设置在教育集团的分校,以带动和提升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三)统一待遇
各教育集团要采取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确保2018年9月1日起实现集团内各校教师待遇制度统一,实现同工同酬。
各教育集团内教师的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实现统一,并要通过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干部教师到教育集团内相对薄弱校区工作或任教。
市直教育集团和其他市直中小学校接受的社会捐、助资金、款项等(不包括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的专项用于学生助学、贫困生资助、专题教师款项等)只能用于学校的建设发展、仪器设备更新、教育教学所需,一律严禁用于教师课时补贴、津贴、绩效、奖励等,实现市直初中学校教师待遇的完全统一。
(四)统一教育教学
教育集团要实行同步的教学管理模式,各校区、各年级、各学科制定统一的教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作业辅导和阶段测试等要保持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集团成立统一的学科备课组,开展统一的教研、科研活动,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和听课、评课等活动,共同研究教学教研等相关问题。
教育集团要开展各校区学生之间结对子、手拉手活动,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各类学生竞赛、主题实践等大型活动,要实现集团内统一组织。
(五)统一资源
(六)统一考核
各教育集团建立内部统一的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统一的质量考核标准,制定统一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奖惩办法,要积极探索通过校区联查、定期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推进一体化进程。
三、强化集团化办学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直学校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负责教育集团的统筹、推进工作,各包校领导负责对各教育集团的督导检查。
各教育集团领导班子树立“一盘棋”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坚定推进集团化办学的信心和决心。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自身的发展模式,落实和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举措。
各教育集团办公室要责成专人负责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及时掌握集团发展情况,做好集团化办学工作总结。
教育集团的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增强爱岗敬业、职责意识和奉献精神,提高融入集团化办学的自觉性,实现由“学校人”向“集团人”的转变。
(二)强化“一体化”考核
市教育局对教育集团实行捆绑式、一体化考核,从管理机制、教师队伍交流、教学质量提升、校际差距缩小、师生进步成长、学校持续发展等方面量化考核。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教育集团的规划制定、实施、举措、经验和学生、家长与社会的满意度等进行科学评估。
(三)加大经费投入
市教育局将每年安排集团化办学的专项资金,用于各教育集团师资培训、师资交流、课程开发、教育科研、特色活动等方面的经费所需。
(四)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教育集团办学过程中取得经验与成效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营造邯郸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