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5-09阅读次数:3411作者:职成处来源:
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周期间实行日报制度。省教育厅要求活动次日9点前发送信息。各学校请于活动次日上午8点前将前日活动情况和特色工作文字材料及照片、视频等发送电子稿至职成处邮箱(hdzcjc@163.com)。职成处汇总后,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在邯郸教育网站发布或推荐其他媒体。我处将定期对各学校报送情况进行反馈公示。
2、各学校要在校园网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和宣传(未报送网址链接和联系人、日程安排的请务必于5月7日前发送至职成处邮箱)。
3、各学校要在专题网站显要位置显示教育部活动周专题网站链接。教育部活动周网址: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jyzt_2016nztzl/2016_zt06/
4、各学校要利用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5、各学校请于5月16日前,将职业教育活动周总结电子稿发送至职成处邮箱。总结要包含参加活动的教师数、学生数、企业数、学生参与覆盖率、参与总人数、主要活动形式、观摩体验活动项目数、媒体报道情况、活动照片、宣传片等。
联系人:刘剑利 电话:6269835
职成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