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2-05阅读次数:4663作者:职成处来源: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河北省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的意见
冀教职成〔2013〕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是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竞争力的关键。为落实教育部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区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特种行业和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丰富专业建设内涵,提升专业建设品质,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教育部颁布的具有国际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引领下,通过贯彻《河北省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促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做强做精一批特色品牌专业,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和传承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需要的创新型、多样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
二、工作目标
特色专业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过程中,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特色突出、效果显着、具有明显区别于其他专业的理念和模式的专业,是得到社会需求和肯定、具有鲜明独特性、旺盛生命力、广阔市场前景、较高声誉的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应具有更加鲜明的地域性,应与地方特色产业紧密相关。专业的特色需要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下一阶段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建设100个达到《标准》的省级特色专业。同时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新设部分急需的空白专业、现代新兴专业,发扬光大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强化现有专业特色,以专业的鲜明特色和丰富内涵赢得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内容
(一)省级特色专业的申报。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报。先报市教育局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再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省教育厅申报;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底。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全面盘点专业建设情况,对师资、设施设备、学历教育人数、图书等各项数字指标严格理清相近专业的公共资源部分,如实填报《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表》(附件2),杜绝虚报瞒报现象。
(二)省级特色专业的认定。省教育厅于每年12月组织评审,由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提出拟认定的省级特色专业及其学校名单,上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结果。
(三)建立省级特色专业信息库。将省级特色专业相关数据信息情况表收入“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信息库”,该信息库将定期更新,具体工作由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
(四)省级特色专业的激励。省教育厅将对认定的省级特色专业颁发“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标牌,省级在安排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
附件1:河北省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2: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表
河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