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03-31阅读次数:3751作者:zdsoft来源:
关于组织市直学校新教师开展挂职培训的通知
邯教〔2015〕68号
有关市直学校:
根据《邯郸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为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掌握教育教学常规和基本教学能力,提高自身教学水平,拟于近期开展市直学校新教师入职挂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挂职培训时间为3月30日-4月24日,地点在邯郸市挂职培训基地学校(见附件)。挂职培训分两期,每期2周。
二、培训对象
2014年市直学校招聘上岗的新教师,共计361人。
三、培训目标和内容
1.挂职培训目标:了解挂职基地学校教育理念,掌握基本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方法和一课一研方法,上汇报课等。
2.培训内容和安排
培训阶段
时间
内容
方式
第一周
(基础知识)
第一天
师德教育及教学常规
集中学习与自学
第二天
通学科课标
第三天
通学科教材
第四天
撰写教学设计
一对一帮学与自学
第五天
主题班会设计与组织
讨论学习
第二周
(观摩学习)
第六天
听课、评课基本方法
听课与研评
第七天
一课一研基本方法
观摩与研评
第八天
教学评价基本方法
一对一指导
第九天
撰写教学反思
第十天
举办公开课
四、培训要求和组织
1.挂职基地学校选择:学校常规管理好,教育教学质量好,有一批省市特级教师、学科名师、骨干教师等优秀教师,教科研活动组织有实效。
2.挂职基地学校要求:(1)选派师德优秀、本人教学成绩突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称号的优质教师作为挂职培训指导教师;(2)对新教师进行分组并指定指导教师,每组不超过3人;(3)组织新教师参与本学校各类教育教学工作,(4)开放相关的教学资源;(5)按照本校正式教师的要求对新教师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3.挂职指导教师要求:挂职培训期间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1)言传身教,巩固新教师终身从教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2)带领并组织新教师全程参与本人和学校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学生管理、一课一研等各类教学活动;(3)指导新教师撰写听课笔记、学案、教案、教学反思、教学日志等;(4)传授课堂教学、教研、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技巧;(5)选拔本组优秀学员上一节汇报课;(6)培训结束时,组织新教师培训研讨交流会,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对新教师的表现予以评价。
4.新教师要求:(1)新教师在指导教师带领下,全程参与、感受指导教师备课、上课、听评课、教研活动、作业批改、学生管理等活动;(2)听课不少于5节,每天撰写听课笔记、教学反思或教学活动日志;(3)与本组学员一起共同备课,上一节汇报课;(4)写一篇挂职培训总结;(5)按照挂职学校正式教师要求按时考勤。
五、考核和管理
培训结束后,对参训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所有学习、反思、听评课等培训笔记情况、一节汇报课和培训总结等。对考核合格者,将其培训情况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纳入全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2015年4月3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考核材料上报市教师局高师处。
六、有关要求
1.讲求实效。新教师挂职培训学校和任职学校要认真学习育华中学校本培训经验,按照师徒制要求,为每个新教师选配好带教教师,围绕上好课这个核心,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同时,要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督促新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2.严格管理。挂职培训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制定详细的培训实施方案,组织优秀教师施训。要全面加强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要实行培训质量管理,凡指导教师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列入不称职专家库。对培训期间疏于管理、造成各类较大事故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纪律。参训教师要认真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按时完成每天培训任务。凡请假超过2次(请假时间为半天)、迟到超过3次或早退、旷课超过2次者,视为培训不合格。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视为实习期不合格。
4、强化实践。挂职培训结束后,新教师所在学校要对新教师进行一周时间的在岗实践培训,指导新教师把在挂职培训学习到的教学技能转化为本人常态课教学能力,并上一节汇报课。在实习期间,按照师徒制要求,为每个新教师配好带教教师。指导新教师认真上好每节常态课,落实听课、上课、教研等常规教学活动,加强教学反思,帮助新教师尽快成长。
各学校请务于3月25日前,将分批参训教师名单报市教育局高师处。
附:市直新教师挂职培训分组安排。
邯郸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